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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a爱氏晨曦牛奶“皇室御用”标签被指涉嫌虚假宣传

来源:食悟团队    2017-09-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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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近日,有消费者发现,国内热卖的丹麦爱氏晨曦(Arla Foods)牛奶,与欧洲销售的爱氏晨曦牛奶包装广告标注有明显区别:国内销售的爱氏晨曦牛奶包装上有“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字样,而国外卖的爱氏晨曦牛奶包装上却没有,这一情况遭消费者的质疑!被指“在忽悠中国消费者”!

读者爆料:包装标注不同遭质疑

北京消费者陶先生,长期选购来自欧洲的爱氏晨曦牛奶。不过,今年北欧之旅,却使他对国内销售的爱氏晨曦牛奶产生了质疑

陶先生称,今年1月中旬他到北欧旅游,发现那里超市也有爱氏晨曦牛奶卖,而且价格与国内的差不多,于是,他便买了两盒,带回宾馆仔细观察,结果发现当地出售的爱氏晨曦牛奶与国内出售的爱氏晨曦牛奶在包装上有所不同。

国内超市销售的牛奶右上角有“皇室标记”

陶先生介绍,国内市场销售的爱氏晨曦牛奶的包装盒右上角有一个黄色圆标,圆标上有“皇冠标记”和“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字样(中文)。而陶先生在北欧购买的爱氏晨曦牛奶的包装盒右上角则是一个绿色的标记,标记文字是“奶农自营”(英文)。当地销售的爱氏晨曦牛奶包装盒上既没有“皇冠标记”也没有“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标注。陶先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为了解陶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来到家乐福良乡店,在该店进口产品区,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放着十多款爱氏晨曦牛奶,仔细观察,发现每款爱氏晨曦牛奶的包装上均有“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标记。记者注意到,爱氏晨曦包装上还有这样一段话:“丹麦王室是欧洲古老的王室之一,丹麦君主指定Arla Foods(爱氏晨曦)为皇室御用品牌,为丹麦皇室提供乳制品。

随即,记者又分别从网店上购了3款爱氏晨曦牛奶,结果每款牛奶的包装同样都有“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标记。

特别是Arla爱氏晨曦在网上的新年促销广告,除了称爱氏晨曦是“丹麦皇室御用,”还称“王储亲历推荐”!

在这同时,记者联系上了正在北欧丹麦旅游的北京消费者,利用视频的方式,亲眼目睹了丹麦奥胡思市一家超市正在销售的爱氏晨曦牛奶,各款包装上均没有“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这样的字样。对此,该消费者询问了该超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销售的爱氏晨曦牛奶包装上从没有过这种标记。

两访爱氏晨曦生产商没得到正面回应

资料显示,爱氏晨曦是丹麦Arla(注:译音安拉)旗下的一个乳制品牌,拥有100多年的历史,2012年进入中国市场。

Arla官方网站有3种文字的网页,分别是丹麦语、英语和中文。记者在Arla中文网页,Arla《品牌与产品》、《品牌故事》中看到这样一段文字:Arla长期以来都是丹麦王室的乳品供应商,2014年4月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庆生之际,Arla成为丹麦皇室御用品牌。

不过,记者在Arla英文、丹语网页均没有找到有关Arla成为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记载。

在中国销售的爱氏晨曦奶制品包装注明原产地是德国,生产厂商为爱氏晨曦食品德国公司(注原文为英文)。

3月初,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证实中国市场销售的爱氏晨曦确实是他们生产的。记者希望该公司说明,为什么中国市场销售的爱氏晨曦的包装上有“丹麦皇室御用品牌”标记,而在欧洲甚至丹麦市场销售的爱氏晨曦的包装上没有?其真实原因是什么?对方表示请示后给予答复。两天后,记者再次与爱氏晨曦食品德国公司联系,对方已不再接听电话。随后记者根据其官网提供的邮箱地址,将所提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对方,但一直没有收到回信。

9月13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再次尝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爱氏晨曦食品德国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丹麦的爱氏晨曦是其总公司,所有涉及的产品问题只能咨询丹麦总公司,并将丹麦总公司的电话告知记者。随后记者拨打了爱氏晨曦丹麦总公司电话,工作人员听到提问后,告诉记者,称其无法回答记者问题,希望记者将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过来,留下邮箱地址后,记者发现和半年前所发邮件地址一样,并向对方提出异议,对方表示,不清楚有人发过邮件,随即便挂掉了电话。

管委会称:包装盒上印刷的地址内无此公司

国内销售的爱氏晨曦牛奶包装盒上写着,原产地是德国,进口商是爱氏晨曦乳制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商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白庄九区一号。

9月14日上午,记者将包装盒上的地址输入手机地图进行定位查询,软件弹出来的目的地写着永正电器南院。上午10时左右,记者按照导航来到房山区琉璃河镇白庄九区一号。首先看到的就是永正电器公司,记者询问门口的保安,“琉璃河镇白庄九区一号是这里吗?”保安说,就这个地方,我们公司就是九区一号,记者拿出牛奶盒上的地址给保安看,保安说,这地址写的就不规范,我们这个大院属于北京市琉璃河工业园区,园区地址就是琉璃河镇白庄九区一号,而这里面具体的企业地址应当是琉璃河镇白庄九区一号——X号,像我们公司就是琉璃河镇白庄九区一号——1号。这时候厂区内走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企业在这里有十多年了,没听过记者所说的爱氏晨曦牛奶公司。

随后记者来到北京市琉璃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听说过爱氏晨曦牛奶公司在这个园区内,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整个9区一号有四百多亩地,但没有听说过爱氏晨曦这个名字,也有可能注册地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不在一个地方,但我在这里多年了,没听说过这么个乳制品企业。另外,园区虽然也不小,但园区里的企业都在工业园门口边竖的大牌子上,你们出去的时候就看到了。

记者来到北京市琉璃河工业园区的大门口,看到门栏上竖的大牌子上,写着永正电器等企业,没有看到爱氏晨曦的字样。

国外皇家认证是一种商业行为

就爱氏晨曦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记者咨询了旅居德国的华人律师杨政,目前杨政在德国汉堡从事法律咨询服务方面的工作。

杨政指出,所谓皇家御用品牌,是翻译成中文的说法,原意是“通过皇室认证的品牌”或是“得到皇室认可的品牌”。除丹麦外,目前欧洲的英国、荷兰、瑞典皇室都有类似的皇家认证。

他说,这些皇室都设有负责皇室认证的办公室或委员会,一般商家都可以为自己的产品申请皇家认证。皇家认证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符合条件的产品通过一定的程序,就可以得到皇家认证。

杨政指出,从本质上讲皇室认证是一种商业行为,类似于前些年的“XX特供”、“XX宴用酒”。杨政指出,国外的皇家认证,也就是所谓的皇家御用,远不同于中国旧时的“御用”。

《现代汉语词典》对“御”的注解之一:封建社会指与皇帝有关的,如御赐、御前、告御状。“御用”是指皇帝所用。他认为,御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显贵、独一无二的含义,而国外的所谓皇家认证,并非国王亲自认证的,有可能是王妃、王子等皇室成员通过的,不过,都要通过认证办公室或认证委员才可以,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因此,国外的皇家认证不能与中国的御用相提并论。

杨政律师认为,爱氏晨曦特意在出口中国的奶制品包装印制上“丹麦皇室御用品牌”标记,有可能是针对中国消费者从“贵”消费的心理。

工商局:进口商品应遵守中国法律

9月初,对于爱氏晨曦牛奶包装上存在的问题,记者咨询了丰台区工商局广告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首先在包装上标注“丹麦皇室御用品牌”并不规范。其次,即便该品牌牛奶在生产地确实有皇室御用的情况存在,可以在其产品包装以外的广告上或官方网站等宣传页面上刊出,但不能在进入中国的产品上包装上直接印有“丹麦皇室御用”的字样,如果该品牌牛奶在生产地都没有这么标注和宣传,那就能认定这个“丹麦皇室御用”没有来源和出处,这就涉嫌虚假宣传了。

该工作人员强调说,“皇室御用”这个词,丹麦当地都不一定有这种专属词语,类似这种“御用”的词语印在包装盒上,与中国的广告法相关规定冲突,进口商品也必须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律师:爱氏晨曦牛奶包装涉嫌违法

对于爱氏晨曦包装上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北京若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春玉认为涉嫌使用“广告禁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5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2章第9条第3款规定: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一类表述、宣传产品的语言又被称为“广告禁语”。目前被列为“广告禁语”的有“中国品牌、驰名商标、老字号、特供、专供、国家领导人推荐等,以避免商家借权威误导消费者。蔡主任认为“丹麦皇室御用品牌”有借助权威宣传产品之意,这是《广告法》禁止的。

蔡主任称,进口商品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他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进口商品的广告宣传的监管,对其违法行为应依法作出处罚。

有关案例

消费者举报爱氏晨曦牛奶包装标注违法

9月10日,天津市消费者尚庆风,向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举报爱氏晨曦牛奶包装,印有“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标注,违反了2015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当天,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了尚庆风的举报。

尚庆风指出: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来表述和宣传产品,这类表述语言又被称为“广告禁语”。目前被列为“广告禁语”的有“中国品牌、驰名商标、老字号、特供、专供、国家领导人推荐等,他认为“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违反规定,有借助权威宣传产品之意,这是《广告法》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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